评选优秀赏石作品,观赏石鉴评执行《观赏石鉴评》(GB/T 31390-2015),对探索赏石艺术发展方向都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,是鉴别具体赏石作品的艺术性和市场认可度的简便方式。综合性大规模赏石展会(以下简称石展)是评选优秀赏石作品的主要平台,评奖活动是石展的重要内容之一,是赏石界乃至文化艺术界关注的焦点。
石展评选的获奖作品大多数认同度较低,让评奖活动遭受非议,成为石展的顽疾,严重影响了石展的满意度。不少石展的承办单位为了避免评奖活动给展会带来非议,取消评奖,或大量放奖,让赏石作品评奖活动失去了应有的意义。
影响石展评奖质量的原因,除了送评人的自我认知、承办方的平衡分奖外,评奖采用的习惯方式应是最主要病因。
评奖的习惯方式
许多石展的赏石作品评奖,表明执行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依照《观赏石鉴评》(GB/T 31390-2015)评奖,其中鉴评要素、权重分配、鉴评指标是评奖的可靠依据,但其鉴评方法仅适用于较少数量赏石作品的定级,却不适用数量多、时间短的石展赏石作品评奖。石展评奖须有具体的评奖办法,许多石展缺少具体评奖办法,让评奖活动看似有法实则无法,评委评奖只得采用习惯方式。
评委集体鉴评和承办方平衡分奖是石展评奖的习惯方式。
评委集体走马观花看石3遍,按照要求的获奖数选出获奖作品。石展参评作品一般为200方(组)到1000方(组),评奖耗时在3小时到5小时之间。按参评作品和评奖耗时的中间值计算,每方(组)作品耗时不足0.5分钟。数量多,时间短,难以做到认真、严谨,只能潦草评奖。再者,评委集体评奖,多数评委碍于情面,一人说好便是好,容易让一位评委的鉴评认知甚或私心反映于获奖作品。
承办单位为了鼓励各方参与石展的积极性进行“团队(石种)平衡”,为了获得有关方面对石展的支持进行“关系平衡”,于是在评委的默许下平衡分奖调整评委的评奖结果。
评奖习惯方式存在的弊病使评奖失去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难免遭到赏石人非议。如何根除石展评奖习惯方式的弊病,评选出认同度高的优秀作品,赏石人一直在努力。
评奖办法编制要点
改变评奖的习惯方式,结合石展实际,选择、依据《观赏石鉴评》(GB/T 31390-2015)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评奖办法是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评奖的保证。制定时应关注以下几点:
1.分类。分类是进行评奖活动的前提,不少石友呼吁按石种评奖、按类别评奖等,综合性上规模石展评奖难以实现。按石种评奖,除了石种多,时间短、参评数量不同外,石种的认定尚无统一的认知。按类别评奖,综合性上规模石展同样难以实现。不论是按石种评奖还是按类别评,皆是纵向比较,有悖《观赏石鉴评》(GB/T 31390-2015)鉴评方法的横向比较。建议仅按参评作品的体量分标准石和小品石评奖,按体量分类展示、分类评奖,消除大小混合展陈不同体量对评委视觉的影响。
2.作品征集。作品征集前应在有影响力的行业媒体发布《评奖办法》,送评人报送参评作品时受到《评奖办法》的提示。根据石展定位进行预选,减轻评奖的工作量,让每方(组)作品平均鉴评时间不少于半分钟。参评作品铭牌要求无送评人姓名和联系方式,尽可能消除人情因素。评委评奖结束后设送评人查询处,为作品交易提供方便。
3.评委设置。应关注艺术品的审美共性,由赏石家和其他门类的艺术家组成评委会。赏石家与其他门类艺术家的比例不应低于2:1,赏石家须具有中国观赏石协会承认的观赏石鉴评资格。评委不重复连续聘用,避免优秀作品的示范性形成模式,成为“百花齐放”的桎梏。评委身份在评奖前处于保密状态,评奖时不携带通讯工具,消除人情因素。
4.监委设置。监委负责监察鉴评的全过程,取消“假石”获奖资格,取消评委参评石参评资格。监委应首选赏石一线的赏石人和赏石收藏人担任。
5.获奖比例。评选的优秀作品天然的担负着引导行业发展的使命,不宜过高。有不少展会为了评奖活动免遭非议,获奖率高达70%,失去了评奖的意义,获奖证书成为忽悠界外人士的工具,对赏石业的发展有害无益。
6.修正评委认知。每个评委都有自我的认知,与审美认同难免有差距,在制定评奖办法时,应采用技术方法进行修正。
7.获奖作品虽是择优参评作品,也须关注行业整体水平。石展的最高奖作品应提倡差额,采用评委推荐人数、除假不递补等方式,宁缺毋滥,追求个展获奖作品与公认优秀作品同级别。此外,还应限制同石种获最高奖数量,为更多的石种留置获奖机会。
范例《赏石作品奖评奖办法》
1.作品要求
参评作品仅限于全态天然石和色纹天然石。
按标准石和小品石分类评奖,裸石最大尺寸16~50cm为标准石,16cm以(含16cm)为小品石。
组合作品配座尺寸不得超过50cm,按其中最大石最大尺寸归类于标准石或小品石。
2.作品征集
在全国各大赏石活动中获最高奖的观赏石,或经3名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推荐的观赏石。标识牌须有编号、题名、石种、尺寸、参评类别等,无送评人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3.评委监委
3.1评委7名,其中具有鉴评师资格的赏石家5名,其他艺术门类的艺术家2名。
连续三届不得重复聘任评委,评委身份在评奖前处于保密状态,评奖过程中不携带通讯工具。
3.2监委不超过5名,其中有影响力的赏石微信群群主不少于2名。
4.奖项设置
4.1设置金奖、银奖、铜奖,各类作品获奖数量按其参评数量金奖不大于3%、银奖6%、铜奖9%。
4.2同石种获金奖数量不超过各设置数量40%(去尾法取整),此后排序作品降级为银奖,其他石种可按排序递补金奖。
4.3金奖石须有不少于4名评委推荐,宁缺毋滥,禁绝递补。
5.评奖方式
参评作品相对排序法,参考业内优秀作品。
5.1鉴评
评委须学习《观赏石鉴评》(GB/T 31390-2015)和本办法,每方(组)参评作品鉴评时间不少于半分钟。自主评选,严禁交流。按设定推荐数量足额无重复推荐,按评价优劣填写《获奖作品推荐表》(表1)。
密封《(标准石|小品石)获奖作品推荐表》(表1),然后根据(表1)统计、计算、复核每方推荐作品的鉴评得分。
鉴评得分=推荐人数分+推荐平均分。
推荐人数分、推荐平均分按例计算,例:编号001号推荐作品,共5位评委推荐,推荐得分为100、94、86、78、70,那么其推荐人数分=5分;推荐平均分=合计推荐得分(100+94+86+78+70)÷(推荐人数5+1)=71.33分;001号推荐作品得分=推荐人数分5+推荐平均分71.33=76.33分。其中,1为修正评委个人认知提高认同度而设置。
根据鉴评得分高低排序,填写《推荐作品得分表》(表2)。
5.2监评
监委负责按本办法监察鉴评的全过程,取消“假石”获奖资格,取消评委送评作品参评资格。
5.3复审
根据《推荐作品得分排序表》(表2),提交复审,复审由评委和监委联合实施,复审时应只关注取消“假石”获奖资格及4.2条,只减少不递补,复审结果填入《获奖作品统计表》(表3)。
6.公示与受理
公示评奖结果,公示期内,对评奖有存疑的参评者,可向组委会申请,查阅评奖档案一次,按照组委会安排有偿查询。公示期满后由评委和监委收集分析公示获得信息,核定获奖作品。
7.其他
7.1征集作品前发布《评奖办法》,向送评人告知评奖办法。
7.2采用快手、抖音等方式,直播评奖实况,提高评奖透明度。
7.3评委、监委为获奖作品送评人颁奖。
结 语
范例《赏石作品奖评奖办法》遵守“公正、公开、公开”原则,改变了评奖的习惯方式,根除了石展评奖的常见弊病,有较强的操作性。经单石种和多石种分别测试,较适用于石展评奖活动。中国赏石艺术双年展和中国赏石艺术(合石)专题展均验证了其适用性。
科学适用的评奖办法是进行“公正、公开、公开”评奖的基础保证,要真正的做到,还须杜绝评奖办法以外的营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包括承办方的平衡分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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